我租的房子在一条老巷子里。
窗户朝南,每天下午都能晒到太阳。
搬家那天,我站在阳台上看了很久。
第一次觉得,原来晒太阳是这样幸福的一件事。
我把窗帘全换成浅色的。
墙上贴了张去多伦多的明信片。
桌上摆一只玻璃花瓶,里面插着一把的雏菊。
每天下班回来换水,剪根。
看着小花苞一点点打开。
再也不用想谁喜欢什么颜色,谁会不会嫌乱,谁喜不喜欢花香。
周末,我回了趟家。
老小区还是那个样子,楼道里的声控灯坏了。
我站在家门口。
我妈正在择菜,看到我愣了三秒,走过来抱住我。
我爸站在客厅里,最后只说一句:“瘦了。”
一瞬间,我的眼泪落下来了。
我**掌心温热,“记得回家就好,什么都没关系。”
那天晚上,我吃了两碗饭。
排骨炖得烂烂的,是我小时候最喜欢的味道。
后来,我决定出去走走,订了去海边的机票。
海边有个小镇,巷子窄得只容两个人并排走。
我在那里遇到了孟斯年。
他蹲在巷口喂一只流浪猫。
猫瘦得脊骨嶙峋,他就把手里的面包掰成小粒。
一点一点放在地上,等猫吃完才站起来。
看见我,他笑了一下:“你也来喂它?”
后来我才知道他常来。
每天下午四点,准时带着面包和火腿肠。
孟斯年带我走遍小镇所有的小路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