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想走捷径,是不对的。”
我脑子嗡的一声,轰轰作响。
他继续开口,转向同桌的客人感慨道:“你说,要是自己的女儿哪天也走到今天这步......”
沈先生顿了顿,没有把那句话说完,“真不知道该怎么办。”
旁边人随声附和,发出几声唏嘘。
那一瞬间,我不知道自己该愤怒还是悲哀。
还是说,我要把脸上最后一点微博的骄傲吞下去,把所有事情都说清楚。
说我从三岁被拐走的那天,到现在整整二十年。
我是怎么过的。
我被辗转转卖过三次,最远的是大山的村里。
那里没有信号,没有路,进出都要靠熟人带。
在那,我唯一存在的价值就是生育。
所幸,他们嫌我岁数小,给了我时间让我一点点走到了人多的地方。
这中间,有人说,帮一个老板做点事,保你下辈子不愁吃穿。
我没去。
也有人掏出我一辈子都没见过的钱,甩在我脸上。
我还是没妥协。
在最难熬的夜,我躺在漏风的板房里,脑海中不断闪过爸爸眼角的红痣。
为了找到他,我打过零工,做过服务员,在便利店上**班。
什么苦都吃过,什么腰都弯过,就是从来没有走过那条捷径。
可直到有人说见过爸爸。
我太想找到他了。
我没有想走捷径,我只是太想见到他了。
所以连体面都顾不上,只能穿上超短裙,走进了这个包间。
我深吸一口气,攥紧拳头又松开。
“我知道了。”
我声音很平静,听不出任何起伏。
“如果您没有别的事情,我就先出去了。”
“打扰了——”"